首页 > 消费教育 > 消费热点

电视购得不称心手机 换货却还要给300元

来源:大洋网 2012/2/24 17:27:59 关注度:134289次

   街坊报料:通过电视购物购买一手机,想退货或换货,但事过20天,既没有收到退款,也没有拿到手机。
  手机销售公司:与售后服务部沟通后作处理,并会尽快答复梁小姐。
  记者跑腿:记者询问该公司销售热线,工作人员表示会与售后服务部再次沟通,尽快给粱小姐答复。
  市民梁小姐电视购物,以527元的价格购买了一部手机。然而试用发现,手机的屏幕非常刺眼,铃声也很刺耳,使用时,身体甚至会感到不适。梁小姐试图与商家协商退货或者换货,却屡屡受阻。
  527元购得烦心手机
  梁小姐说由于电视购物节目对此款“知x”牌手机的极力推广,加上低廉的价格吸引,母亲便以527元的价格为自己购买了这部白色、外形与iPhone相似的手机。1月31日订购,2月1日到货。可是当她满心欢喜地试用新手机时,却发现手机屏幕非常刺眼,即使调整屏幕亮度也还是如此。另外,手机的铃声很刺耳,拨打或者来电话时所产生的声音让她有心脏加速跳动的感觉,“不止我有这样的反应,我妈妈也如此。”梁小姐怀疑该手机辐射过大,希望商家退货。
  再付300元才能换货?
  梁小姐2月3日开始与商家沟通,希望退货时,却遭到拒绝,拨打客服电话多数时候没有回音。2月6日,梁小姐终于接到商家电话,承诺第二天为其换一台波导g301手机。“我上网查询得知这款波导手机的价格大概300多元,远远低于那台手机的价格”。梁小姐说明知道自己吃亏也认了,并于2月9日按照商家要求将购得的手机寄还。但2月22日她接到客服电话,要其另外支付300元,赠送她电话卡和两块手表,才可以更换手机,这样的要求更令梁小姐一家不能接受。
  销售公司:否认另交300元要求
  记者昨日播打了该商家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说会有专人回复记者电话。约十分钟后,记者接到自称XX手机销售公司工作人员电话,但对于另交300元才换手机的条件矢口否认,“我们绝对不会这样的,与梁小姐的通话记录最后一次是2月15日。”当记者提出为何梁小姐提出退货的要求拖延20天尚未解决时,对方称要与售后服务部沟通后才会作处理,并会尽快答复梁小姐。
  工商局:可到商家所在地投诉
  记者随后就此事向广州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热线咨询,工作人员说如果消费者认为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可以到第三方部门进行鉴定,根据检测结果确认问题所在。如果消费者有足够的证据,便可以向商家提出诉求。消费者有权拒绝商家以换货为由提出的不合理条件,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到商家所在地投诉。

                           责任编辑:刘蒙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