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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瓶费变服务费 餐饮消费要多注意哦

来源:315消费维权网 2012/2/21 17:02:44 关注度:232955次

  今日,沙坪坝的黄老师去住家附近的丽源酒店吃饭,在结账时,被服务员告知要加收50元的开瓶费和餐费10%的服务费,黄老师觉得不合理,就与服务员争辩了起来,后来酒店的领班出来调解,答应免除黄老师的开瓶费,但依旧还是要收去10%的服务费。黄老师觉得,以就餐费用的10%作为服务费进行收取显然过高了,且酒店并不能出收取服务费的相关依据。目前黄老师已向市消委会进行了投诉.

  关于开瓶费的收取,重庆市消委会有明确的规定,在消费者到酒店进行消费时,酒店应明确告知消费者关于开瓶费收取的事项,由消费者自行选择是否继续在此消费。如没有明确告知,并在消费者结账时进行收取的,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

  今年一月,重庆市消委会大力开展挑战餐饮行业潜规则的维权活动,逐步取消酒水开瓶费、茶位费、等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只按经营环境和服务不同档次合理收取服务费(不含包房费)。

 

  相关新闻:

  2012年1月17日,由市消委会、市工商联(总商会)餐饮商会共同主办的重庆市餐饮行业规范服务性收费倡议暨承诺仪式圆满召开。重庆市餐饮商会副会长曾清华同志,向全市餐饮商会会员提出《规范餐饮行业服务性收费的倡议书》。重庆市餐饮商会会长严琦女士代表市餐饮商会会员向社会及广大消费者郑重承诺:1、不收取酒水开瓶费、茶位费、不设不平等的消费条款;2、本企业按经营环境和服务不同档次合理收取服务费(不含包房费),不巧立名目重复收取服务费;3、服务费收取标准公开明示,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4、自觉接受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新闻媒体以及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责任编辑: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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