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此次明确要求各银行严格落实“七不准”不准以贷转存、不准存贷挂钩、不准以贷收费、不准浮利分费、不准借贷搭售、不准一浮到顶和不准转嫁成本。其实,上述行为早已在银行业中普遍存在,甚至已成行业惯例。
“存贷挂钩是常用方式。”我市一家股份制银行的信贷经理直言不讳,去年房贷业务普遍收得比较紧,购房者在申请房贷时,以一定的存款额换取利率优惠,是公开的秘密。除了个人贷款,企业贷款也可以进行类似的操作,例如,企业需要800万元贷款,银行却批1000万元的额度,而企业真正拿到手的只有800万元,另外200万元则作为企业存款存入银行,但企业却要以1000万元为贷款本金支付利息。
该人士还表示,其他如“借贷搭售”、“一浮到顶”等行为,也是银行目前通行的做法。购房者申请房贷时,银行往往要求其同时购买一定量的理财产品、保险或基金,在利率执行上,虽然银行都宣称是浮动利率,如首套房贷“最多”上浮10%,但在执行中,往往都是按最高标准即10%来执行,并没有真正体现出“浮动”。
虽然新规明令禁止上述行为,但该人士认为监管存在一定难度,因为捆绑销售在实际操作层面不太好界定,且银监会的通知中也没有具体的操作内容和方法,更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监管层此举主要是对银行业“暴利”动刀。 近年来,居民的存款利率长期处于“负利率”状态,而银行的息差却在不断扩大,银行的经营始终处于低风险、高收益阶段,除了息差,银行的收费项目从2003年的300多种增加到现在3000多种,增加了10倍,中间业务收入增长也十分惊人。根据银监会统计数据,去年前三季度,中国商业银行累计实现利润8173亿元,同比增长35.4%,人均利润近40万元。
(责任编辑:苏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