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费教育 > 红黑榜

装修公司偷偷使用过期材料 装修需谨慎

来源:《齐鲁晚报》 2012/2/16 10:20:52 关注度:135066次
  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家庭装修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市场上的装修队伍良莠不齐,由此带来很多家装领域的纠纷。最近,齐河县工商局就处理了一起家装领域的投诉案件。该案中的家装公司虽是一个正规的具有资质的公司,但在施工中使用了过期装饰材料,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1年10月份,齐河县消费者范某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家庭装修合同,工期50天。施工十多天后,范某发现装修队使用的几种装饰材料已过保质期,她当即要求停工,并要求装修公司给予补偿。停工十多天,装饰公司一直拖延,不予赔偿处理。消费者范某于11月20日投诉到齐河县工商局消保科。

  工商人员受理投诉后,经调查了解,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经过工商人员五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装饰公司免除装修费用1268元,赔偿各种损失1000元,共计赔偿消费者2268元。

  齐河县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进行家庭装修时,一定要选择信誉好、具有一定规模、有资质认证的装修公司,一旦发生纠纷便于问题的解决。切莫贪图一时便宜,找信誉差的小装修公司,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