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结婚用的新房,还没有接房,里面的墙壁、地板就被打得稀烂,地面还散落着不少碎石。是谁能有自家钥匙,并竟帮自己免费“装修”?本月5日,涪陵区谭先生就遇到这样一件烦心事。昨日,之江名苑小区物管相关负责人承认,在发放钥匙时确实存在疏漏,将钥匙发错了业主。
新房被“装修”一片狼藉
本月5日,谭先生接到楼下一业主的电话,询问自己在涪陵之江名苑小区6号楼3单元5-3的新房是否已经开始动工装修了。
本来为结婚准备的新房,还没有接房,更谈不上装修。到底是谁帮自己免费“装修”?满腹疑问的谭先生急忙赶到了新房,打开门一看,新房除了客厅、次卧的墙壁被打烂很大一片外,厨房和其余房间的墙角,也遭到了很大程度的损坏。地板上,堆满了破碎的砖头,水泥块等建筑垃圾,看上去已经施工了好几天。
据了解,从去年12月下旬起,开发商重庆雅士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开始陆续将房屋钥匙交给小区业主。自己还没接房,就看到新房“遍体鳞伤”,谭先生急忙赶到小区物管——重庆雅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讨说法。
物管称:楼下业主所为
“这事是楼下4-3业主干的。”重庆雅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施经理对谭先生透露称,打烂谭先生新房的是楼下4-3业主,物管方曾对其询问,该业主当时称自己看错了。随后,谭先生拨打了4-3业主的电话,可是该业主并不承认,并称自己才回涪陵没两天。经过协商,施经理表示,房子是楼下业主打坏的,应该由该业主负责,并赔偿全部损失。可楼下业主也不承认,一时间,谭先生找不到由谁来对此事负责。
原是物管发错了钥匙
“不管新房是谁打烂的,但没有钥匙就开不了门,钥匙却是物管发出去的。”谭先生气愤地说,自己还没接房,根本没有钥匙,钥匙是怎样跑到别人手里的,物管肯定要负责。
对此,施经理承认物管在发放钥匙时存在失误。他表示,钥匙确实是物管给的,钥匙上贴着房屋的门牌号。谭先生的这一把钥匙可能是没看清楚,而拿给了4-3业主,确实是物管的疏漏。尽管承认了物管自己的疏漏,可对于损失,物管方还是表示,只能找楼下的业主负责并赔偿。
律师说法
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谭先生的损失到底应该由谁来负责?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重庆分所律师温晓峰表示,小区的开发商应该对此事负责。
温律师表示,物管公司受开发商委托,与业主进行交接房的过程中,把房屋钥匙交错了,物管公司有一定的过失责任。但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业主应该找开发商来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因为根据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规定,开发商有义务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按照合同约定的交房标准,将一套符合这些条件的房屋交付给业主。
温律师支招称,谭先生可以通过诉讼的手段,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
责任编辑: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