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重庆九龙坡区法院审理李发强、周祖健等13人以及重庆市永川冠南烽烁油脂厂(以下简称冠南厂)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该案因涉案人数多、查扣数量大,被媒体称为重庆市最大的潲水油案。
本案13名被告,除冠南厂的5名被告外,还有8名潲水油贩子。记者注意到,迄今为止,我国公开报道收购、倒卖、销售潲水油构成犯罪的案例很罕见,从这个角度看,如果法院最终判决各被告人构成犯罪,本案将可能成为潲水油行业的标志性案件。
案情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9年6月,李发强、周祖健等人共同出资,以周祖健个人名义成立了永川冠南厂,随后从徐科、刘德勇等人处收购了大量潲水油,进行深加工后,以食用油名义销售给经销商,经销商再销售给消费者。
2007年以来,被告人刘德勇、黄德禄、何中国、欧武刚、徐科、欧武亮、王进贤、曹先合向冠南厂、重庆禾沁油脂有限公司等分别销售了价值6万余元至500余万元不等的潲水油。2011年1月至4月,冠南厂销售了价值433万余元的不合格食用油。
去年5月,重庆公安机关从冠南厂及刘德勇等被告处查获潲水油、成品油、原料油等累计达120余吨,价值58.7万余元。
潲水油案黑色利益链
第一环节
收集
收取潲水制成“毛油”(利润:每吨2000元左右)
去年4月20日,重庆警方在九龙坡区走马镇灯塔村的一个废旧养猪场内查获一个加工潲水、提取潲水油的窝点。该窝点苍蝇横飞,恶臭味飘到几百米外,令人极度恶心。
该窝点的老板叫曹先合。2009年下半年至2011年4月,曹先合开设了多个养猪场,雇用工人在没有收购废旧物资资质的情况下,从学校食堂、餐馆收购潲水。
曹从学校食堂回收潲水不用付钱,从小餐馆收潲水,平均给一个餐馆每月只需几十元。加上运费,回收潲水的平均价格在每吨700元至1000元。提取“毛油”卖给油贩子,可以卖到3000元/吨,利润显而易见。
然后,曹先合及其工人通过除渣、加热沉淀等环节,提取浮在上面的油脂,形成“毛油”。
第二环节
倒卖
层层倒卖 “毛油”涨价(利润:每吨100元)
在买卖“毛油”环节,往往会经过多名贩子的倒卖,其价格也由链条第一步的3000元/吨提升到4000元/吨左右。黄德禄也是个典型的“油贩子”,40岁,检方指控其销售金额超过400万元。
从业多年的黄德禄表示,“毛油”的市场行情有所波动,他一般有100元/吨的纯利润。如果量大,积累起来,有较大的牟利空间。
第三环节
初加工
“这样的油,我们自己都不吃”
37岁的欧武刚2005年成立璧山鑫艺饲料油脂厂,从事收购、加工、销售非食用动植物废油。
检方指控,他收购潲水油后,进行再次加工,并作为食用原油销售给冠南厂潲水油60吨,价值21万元。
由此,欧武刚等人完成的是潲水油的“初加工”。这种“初加工”的油还不能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欧武刚的妻子说:自己厂里的油,“我们都不吃,工人也不吃。”
第四环节
精加工
脱色脱酸 潲水油变身(利润:每吨至少2000元)
冠南厂虽然经过工商登记注册,名义上声称生产饲料油,但实际上大肆从油贩子处收购毛油或者初加工后的潲水油,进行加工后,以食用油名义卖给销售商。
冠南厂的几名股东表示,将潲水油精加工成食用油,工艺上有几个环节:将毛油加入白土(天然黏土经酸处理后而成,主要成分是硅藻土)脱色、高温脱水、脱酸、脱臭等环节后,进行过滤,“检验”合格后,成为“食用油”。
如果“检验”不合格,就再次重复这个过程——厂里配备了专门的检验人员。
正规食用油的市场行情在9000元/吨左右,潲水油制成的“食用油”大多在8000元/吨左右。
第五环节
销售
(利润:每吨100元600元)
除了本案被告涉及的上述环节外,潲水油最终为老百姓所食用,大多还需要经过如下环节。
一是,再下一层的经销商会将冠南厂等厂家生产出的“食用油”做进一步的处理,将颜色更深的“干油”勾兑成“菜油”,将颜色更浅的“清油”勾兑成“色拉油”,后一情形更为普遍。
二是,通过油脂门市将这些由潲水油做成的“菜油”和“色拉油”卖给餐馆、农贸市场或消费者。
在销售的最终端,这种“色拉油”比正规的色拉油每吨低400元至900元不等,很多贪图便宜的餐馆老板购买这些油以后,用其炒饭、炒菜,这些潲水油加工后就这样被端上了顾客的餐桌。
记者进行估算后发现,其实用前身为潲水油的油做一份菜,比用正规油节省不了多少钱,一份菜可能少用不到一毛钱。
责任编辑: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