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消委会发布消息称:4月底前,重庆市主城9区将取消开瓶费、最低消费门槛限制以及中午12点钟酒店、宾馆强制退房等行业不合理规定。昨日,渝中区消委会率先在全市打响“第一枪”。
餐饮行业的“潜规则”很多,谢绝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和碗筷费、限时消费和最低消费等,不一而足,广受诟病。重庆4月底前在主城9区取消这些“潜规则”,顺民心,值得称道。
取消这些“潜规则”,缘于“潜规则”实在霸道。渝中区消委会调查发现,辖区内多家餐饮企业存在谢绝自带酒水,或向自带酒水的消费者收取15%开瓶费的情况;部分餐企设定了最低消费门槛,还有部分餐企规定在大厅就餐收取10%的服务费;4-6成的宾馆规定,客人需在12点钟前退房……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这些“潜规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选择权,应属无效。从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出发,重庆市消委会决定取消这些“潜规则”。但如果取消“潜规则”,仅仅局限于消委会在行动,其效果很可能是“看上去很美”。
为啥这么说呢?因为现有法律并未明确规定酒店不准收取开瓶费、设置最低消费等,只要商家在消费者消费前明确告知,就没有违法。没有法律做坚强后盾,取消“潜规则”靠什么支撑?而对违约企业仅予以曝光,皮痛肉不痛,如果有企业不要面子,甚至完全不买账,不会把被曝光当回事。
因此,要让餐饮行业“潜规则”寿终正寝,笔者认为需要社会合力。第一,取消“潜规则”要有法律保障,应通过立法对餐饮企业进行规范。第二,餐饮企业必须明白“潜规则”是违法违规行为,要自觉养成不违法违规的良好习惯。第三,消费者遇到“潜规则”,一定要自觉抵制,合法维权,千万不能睁只眼闭只眼甚至包庇纵容。第四,加强执法检查并形成常态,帮助餐饮企业养成遵纪守法习惯,不能让其产生某些错觉。第五,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规违法成本,让餐饮企业不敢实施“潜规则”。
拒绝“潜规则”,需要多方共同努力,而且必须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每个人自觉自愿的行动。
(责任编辑:苏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