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嘉电池”有关负责人称,“‘本份无边’于2004年申请、2005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实用新型专利,专利范围包括电池包装的衬板、包覆电池的薄膜,衬板上设置有镂空的多种形状的开口。而南孚电池日前在北京的一些大型超市中所销售的一种电池包装,与‘本份无边’所拥有的专利非常相似。”记者注意到,“本份无边”电池所设计的带镂空的开口包装形式较为独特,可以被消费者从两面观看。而在现场被认定为涉嫌侵权的南孚电池的外包装的确与“本份无边”电池的外包装非常相似。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梦福表示,知识产权具有排他性,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国内电池行业众多中小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方面,普遍薄弱,本案的意义在于,这昭示着我国电池行业小企业维护知识产权意识的觉醒。
记者了解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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