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的朱先生一直想买辆豪车,可他万万没有想到,通过朋友的关系,花了180余万买来的“新车”卡宴竟然是个“二手货”。
180多万买辆保时捷越野车
2011年9月,朱先生看上了保时捷“卡宴S4806CC”的越野车,于是找到在当地某销售公司工作的朋友,帮他咨询此事。
“双方关系都比较好,就达成了口头协议,销售公司以184.1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保时捷越野车,其中车价155.3万,配置28.8万。”知情人士说,当时销售公司并没有这款型号的车辆,就与成都某汽车销售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以181.66万购置了这辆“卡宴S4806CC”越野车。
10月8日,这个销售公司将越野车交给了朱先生,车路码表显示已行驶了400公里,并提供了广东省东莞市捷运汽车销售公司于2011年9月27日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价为155.3万元。
“车子已行驶了4288公里”
新车到手,朱先生兴奋极了。为了立马能体验这辆豪华越野车,朱先生从重庆开往了昆明。
10月14日,在驾驶中,朱先生发现,刚买一周的车安全气囊报警灯报警了。朱先生随后将车子开往昆明一家4S店检查咨询。这一检查,让朱先生有些难以置信。
“你这个车子在2011年6月29日之前,已经行驶了4288公里,曾使用牌照为粤S911K6。”朱某说,自己一直不敢相信,“车子才买一周,最初车码表只有400公里,怎么变成了4000多公里了。”
朱先生随后致电了卖车辆的销售公司,但销售公司说并不知情。无奈之下,朱先生将销售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销售公司按发票价双倍赔偿。
二手车当新车卖已构成欺诈
经垫江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重庆某汽车销售公司作为专业的汽车销售公司,应当对自己所销售的汽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保证所销售的汽车是无质量、无瑕疵的新车。被告在售车时隐瞒了车辆存在瑕疵,将二手车作为新车销售,已构成欺诈。
因该车已顺利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取得了机动车行驶证,说明该车并无质量问题,可以继续行驶。为了减少双方的损失,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判决由被告重庆某汽车销售公司赔偿朱某损失155.3万元,该车由朱某所有和使用。
目前销售公司不服法院判决,正提起上诉。
“可能是经过专业仪器调过的”
昨天,针对朱先生遭遇的“二手车”问题,我们也咨询了在重庆汽博中心拥有两年汽车销售经验的陆先生。陆先生说,卡宴的车码表从最开始400公里到后来检查出4288公里,很可能是经过专业仪器调试过的。“一般高档车不太可能将仪表盘的线拆掉,拆掉后轿车无法开动。”
陆先生也提供了两点意见:
1.时间有问题 陆先生说,根据他的经验来看,一般超过50万金额的车子,需要提前订货,对于像卡宴这样的豪车,更是需要提前几个月订货。而案件中,朱先生9月订货,9月27日广东东莞市捷运汽车销售公司出具发票,10月8日便拿到车,从时间看,有些不太正常。
2.新车车码表不会超过100公里 陆先生说,从他销售两年的汽车经验来看,无论高中低档的新车,车码表显示均为100公里以下。“卡宴这种高档车,肯定是专门调运的,像他这种400公里的,肯定不正常,不是试用车,就很可能是二手车。”
4招教你以防买到二手车
1.观察轮胎和底盘 如果车辆长时间行驶后,轮胎花纹有磨损、车底盘附着有泥泞、灰尘、沙石等。
2.观察油箱 使用时间过长,油箱会有很多沉淀物。
3.将车辆识别码的编码在对应网站上查询
4.请技术鉴定师鉴定
(责任编辑:苏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