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的车主将免缴车船税。昨日,市地税局转发国家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和工信部联合发布的文件,文件中公告了首批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凡是拥有该公告内款式乘用车的车主,都可免缴车船税。
在市地税局转发的公告中,共有49款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属于不缴纳车船税的范畴,这意味着持有这些款式汽车的车主,将免缴车船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凡购车的市民,根据其汽车排量的大小,每年都将缴纳120~3600元不等的车船税,而购买这49款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的市民,则可以免去这部分税费。
而我市制造的电动和氢能源汽车也在免缴车船税的榜单上,包括长安的SC7001EV、SC7001EVB、SC7003EV等。市地税局方面表示,市民可在地税局的官网上查找自己的汽车是否属于免缴车船税的范畴。
责任编辑: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