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费教育 > 消费调查

冷冻食品卖食品还是卖冰块?

来源:中国消费网·中国消费者报 2012/1/9 13:56:07 关注度:203112次
 

    

 

  目前,不少商场、超市销售的散装冷冻水产品含冰量甚至超过食品本身重量

  不少散装冷冻水产品含冰量甚至超过食品本身重量,而且冰块也都按照食品价格出售。相信很多消费者在购买冷冻食品时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随着冷冻食品走进普通百姓的生活,质量安全和诚信问题也逐渐成了消费者关注的焦点。日前,湖南省湘潭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2011年第四号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要谨慎购买冷冻食品。

  现状

  冷冻食品脱水后只剩一半

  2011年10月25日,消费者石女士在位于河南省鹤壁市华夏南路的裕隆超市福田店买了一些散装速冻虾仁,这些虾仁过电子称时显示为0.36千克,可石女士回到家把这些虾仁解冻后,除去水分,在电子秤上一称,却只剩下0.2千克,足足少了近一半。“按所买虾仁每千克35.6元的价格计算,我买这些虾仁竟然多掏了5块多钱。”石女士说。

  同样在济南,张女士在一家超市购买了2袋冷冻的虾仁,回家解冻食用时,发现其中一包解冻的虾仁不足半斤,而另一包竟只有两排虾仁,中间都是冰填充的。连炒一盘菜的原料都不够。无奈,张女士只好找到工商部门投诉。

  北京市的王先生在水产市场购买了一箱黄花鱼,回家化冻后,发现只有8条鱼,用秤一称,不足6两。并且,其中一条鱼的颜色严重发暗,明显存在变质现象。“为了增加冷冻食品的重量,一些商家在冷冻食品里故意加大冰的含量,缺斤短两,达不到国家标准,借此欺诈消费者。”张先生说。

  近年来,冷冻食品含冰量偏高,商品的标注重量与净含量不符的现象屡见不鲜,也逐渐成为消费者关注和投诉的一大热点。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11年第三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第三季度食品投诉同比增长22.3%,其中涉及计量问题的投诉占6.2%。

  质疑

  冷冻食品裹厚冰真是为保鲜?

  为了解这些冷冻食品脱冰后的净含量,本报记者近日分别在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的物美超市、位于海淀区五道口的华联超市和位于宣武门东大街的沃尔玛超市中购买了三袋散装冷冻虾仁。待这些冷冻食品解冻后,记者分别对其进行称重。称重后发现,一袋原本0.75千克的虾仁,变成了0.42千克,解冻出将近半斤左右的冰水;而另外两袋0.5千克左右的青虾仁含冰量也分别在0.2千克和0.18千克。而这些冰所含的重量全部算在了食品总重量中,也就是说,消费者购买冷冻食品所花的钱也包括了冰的重量。

  在位于天通苑物美超市的生鲜类食品区,记者看到存放冷冻食品的大型冰柜里摆放着带鱼、大虾、鳕鱼等。在一个促销牌上,写着鳕鱼切块12.8元/斤。这些鳕鱼切块个个晶莹剔透,表面覆盖了一层厚厚的冰。对于冷冻海鲜中的大量冰水,超市销售人员给出的答案几乎如出一辙:“这是容易变质的商品,冰冻起来是为了保鲜。”然而,在食品上裹上厚厚的冰真的仅仅为了保鲜吗?

  一位超市的负责人表示,从生产商到分销商,再到超市、市场,冰冻水产品要经过很多中间环节,几乎每一个环节都会在冰上大作文章。以“保鲜”为由销售带冰的冷冻水产品或其他生鲜食品,这已经成为了整个行业的潜规则。“解冻后再卖,我们还能赚几个钱?”超市负责人如是说。一位曾经从事冰冻海鲜生产的业内人士也透露,冷冻水产品的含冰量控制在5%~10%就可以达到产品保鲜的目的,依据生产企业的经验做法,冷冻水产品的含冰量及其外包装物的重量占总重量的10%~25%是比较合适的,再多加水裹冰就纯粹是为了增加重量,额外牟利了。

  求解

  相关标准需尽快出台

  虽然2004年国家工商总局和质监总局联合下发了《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其中明确对缺斤少两进行了规定,但对于冰冻食品中含冰量的多少,国家却从未制定过具体标准约束各生产企业添加进去的冰水含量。因此,不少商家钻了空子,也给有关行政部门的执法检查造成了障碍、增加了难度。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工商局炳草岗工商所所长胥中惠告诉本报记者,尽管消费者对冷冻食品含冰量过重的现象存在疑问,但有关散装冷冻食品净含量的标准,在法律上还是个空白,所以在执法过程中,很难进行处理,主要以调解为主。“国家要制定相关法律标准,从源头开始进行规范,问题出现在流通环节的时候,其实很难把握了。” 胥中惠说。据她介绍,2011年以来,炳草岗工商所处理了2起此类消费投诉案件,但由于相关法律标准不完善,因此,商家只是分别赔偿消费者300元和50元。

  根据《国家零售商品计量管理办法》对散装冷冻食品的规定:消费者买的是净含量,净含量是指除去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商品的量。因此冷冻产品必须经过解冻,脱下“冰铠甲”,且待水产品滴水成断水状时销售才合理。但很多商家和消费者表示,在超市等上几个小时直至食品解冻,实际上是不可能的。如此一来,加之利益的驱使,为商家给冷冻食品添水加冰的行为提供了屡禁不止的温床。而很多消费者在购买冷冻食品发现缺斤短两时,也往往选择了沉默。

  对此,胥中惠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定量预包装冷冻食品时,一定要关注净含量。对于不标注净含量的冷冻食品,应与经营者沟通以确定净含量多少。特别是在购买散装的冰冻虾仁、带鱼段和小黄鱼等时,一定要注意查看其冰块大小,不要被“冰铠甲”的放大作用迷惑,并注意对比冷冻水产品和新鲜的同类水产品的价格是否相当,以免蒙受损失。此外,消费者还要关注冷冻食品鲜亮的冰晶内,是否掩饰了超期、变质等问题。消费者一旦因为购买冷冻食品而遭遇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在与商家协商无果时,应及时向消协、工商求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相关链接

  冷冻食品的解冻方法

  解冻方法如果不合理会造成冷冻食品营养成分损失。食品冻结后,体积膨胀率可达9%,因此解冻冷冻食品时,以温度不高、缓慢融化为宜,否则将造成汁液流失,最好在0℃—10℃下解冻。

  肉类:适宜在室温下的空气中解冻,最好不要在水中解冻,以免营养流失。

  家禽:一般宜在水中解冻,但未去内脏的,最好在室温下的空气中解冻,以免产生异味。

  鱼类:在5%的40℃—50℃的食盐水中解冻,在这种情况下,味道最佳。

  蛋品:可装在不透水的金属容器中,把容器浸在20℃的水中解冻。

(责任编辑:苏秀)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