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重庆渝北区某医院竟自配“中药液”卖给患者。今日,记者从渝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执法人员在该医院查获15个品种1657袋的“六无”“中药液”。
渝北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介绍,该分局在对辖区一医院进行监督检查,在其药房内设的小库房中查获15个品种、共计1657袋“中药液”。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些“中药液”全部用塑料袋包装,上面只印有“中药液”和该医院的名字,没有批准文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功能主治等标识。
经检查,当事人无法提供《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执法人员当场以违法无证配制制剂,对所有“中药液”进行扣押。
据当事人供称,这批“中药液”是上月初,通过自己处方、自己煎制、自己包装进行煎制的,经医师处方后直接用于临床。
自案发时,共查获“中药液”门诊处方13张,门诊缴费收据12张,扣押1657袋中药液,货值金额35444.06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责任编辑: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