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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条虚假宣传广告上“黑榜” 医药类占6成

来源:重庆商报 2012/1/4 15:41:27 关注度:60648次

  昨日,记者了解到,市工商局近日发布广告监测警示公告,通报了近期15条虚假广告,其中,夸大效果、冒用患者名义宣传疗效的医药广告占60%。

  记者了解到,最近三个月,市工商局对媒体发布广告检测结果显示,有15条涉及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七个类别广告上了“黑榜”,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这些虚假广告中,医药广告占到六成。

  公告显示,大连金泉宝山生物工程制药有限公司的“蚁黄通络胶囊”和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的“通窍耳聋丸”在媒体多次进行违法广告宣传,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断言、保证。目前,上述两种药品已收到市食药监局的“禁售令”,叫停在重庆市销售。同时,市民耳熟能详的化妆品章光101也因广告涉及销量数据和夸大效果登上“黑榜”。

  目前,市工商局已责令相关媒体停止或暂停发布上述广告,并进行立案查处。

  在市工商局广告监测公告中显示,利用患者名义作证明、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保健食品具有治病作用等成了不良商家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惯用伎俩。

  市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表示,这类药品不一定有质量问题,但“患者故事”以及承诺疗效的宣传方式,提供不出查实依据,会误导消费者,已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此外,部分保健食品广告,采取无中生有的虚假宣传,称其产品是能治百病、无病健身的灵丹妙药。部分医疗机构利用媒体的公信力、社会影响力,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发布医疗服务广告。

  市工商局广告监督管理处处长魏彬表示,对于违规发布的媒体广告,工商部门会根据情况作停发、暂停、整改、曝光和移动等几种处理。去年被暂停的广告一共有793条,其中60%都是医药类。因此,医疗类广告监测仍是今年监测重点。

  “除了在各个网络媒体上宣传自己之外,很多医疗机构也有以自己医院命名的网站,这里面信息的发布,今年也将进一步规范。”魏彬表示,市工商局和卫生局一起,拟定了规范医疗网站20条,针对目前此类网站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而市民经常在街头接到的附有医疗信息的自制宣传单或者精美杂志,今年也将纳入广告处的检测范围之内。

  此外,国家工商总局今年将不定时间不定地点,随机进行抽查,一旦发现有虚假违规广告,将到市政府备案,同时还将在央视曝光,对发布此虚假违法广告的媒体,将被责令停发此类别广告1~3个月。

  

  提醒

  对照实物 理性消费

  市工商局提醒,首先,消费者切勿相信广告中各种荣誉和宣传故事。其次,对产品功能效用宣传,尤其涉及增高、美容、保健等功效时,消费者应保持理性,咨询有关部门或专家,谨防陷阱。此外,购买产品时,应查看包装所标的厂名、厂址、注册商标是否和宣传内容一致,切勿冲动消费。

 

(责任编辑: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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