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费教育 > 消费热点

发改委:节日期间严查哄抬价格行为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2011/12/27 16:53:31 关注度:87665次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监测,密切关注粮油肉蛋奶菜等生活必需品,当地居民特色食品,以及节日期间交通运输、旅游餐饮、医疗卫生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动态。发现市场价格异常波动,要及时发出预警信息。要认真清理规范流通领域不合理收费,重点规范农贸市场向经营户收费、大型零售商向中小供应商收费、路桥收费等行为,降低流通成本;利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蔬菜等鲜活农产品[11.55 -1.79% 股吧 研报]生产流通,大力开展平价商店建设,防止异常天气条件下蔬菜价格大幅上涨。

  通知提出,各地要密切关注价格上涨对群众特别是低收入居民生活的影响,根据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规定,测算补贴标准,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或者调整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要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合理确定启动机制条件,适当提高补贴标准,细化补贴发放方式,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通知强调,各地要以群众生活必需品、交通运输、停车收费、游览景点门票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为重点,突出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农村集市、车站车辆、停车场、风景区等重点对象,加大价格执法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安排专人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确保价格利益诉求渠道畅通,认真受理群众价格举报,耐心解答群众价格咨询。要引导经营者自律诚信经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保持价格稳定。 、

(责任编辑:王爽)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