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银行金融 >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新规被指惩罚过轻

来源:北京商报 2011/12/26 15:44:18 关注度:69789次

  商务部于上月23日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已于上周末截止征求意见。在公众的反馈意见中,惩罚金额小、违规成本低被多次提及。有的商家还建议适当提高高消费行业预付卡的限额。

  在商务部网站“征求意见”专栏中,共有38条来自社会各界的反馈意见。其中多条意见中提到,《征求意见稿》中“罚则”一章的惩罚违规力度不足。

  《征求意见稿》中界定,“重点发卡企业”为年营业收入批发和零售业在5000万元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在2000万元以上企业,其余为非重点发卡企业。《征求意见稿》第六章五十二条提到,非重点发卡企业违规罚款金额为1万元以下,重点发卡企业违规罚款金额为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记者注意到,在所有惩罚措施中,最高罚款金额仅为3万元。

  广东省某企业代表认为,行政处罚执行是否到位,关键是要加大对基层部门人员编制和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建立比较专业的执法队伍。《征求意见稿》中体现的行政处罚力度较轻,建议考虑引进其他方式补充,加大打击违规、违法的惩治力度。

  “《征求意见稿》对违规操作者惩罚力度太低。”北京某西餐厅负责人范先生认为,商务部应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政策,没收非法所得,并处涉案金额2-5倍罚款,提高违规成本才有管理力度!

  与公民关注点稍有不同,发卡商家则更加关注发行与服务、业务管理相关条例。华润万家、沃尔玛、佰草集等企业在退款流程、卡内金额有效期、单张记名卡资金限额等方面提出建议。

  佰草集公司代表认为,对于部分高档服务商家来说,5000元限额太小。“建议商务部对高档行业和低档行业做出区分,才能更有利于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

  不过,商务部研究院消费经济部副主任赵萍认为,惩罚的目的并非是将企业“罚倒”,而是对企业产生警示作用。“现在预付卡管理还处于探索阶段,办法执行的目的应该是让企业建立起自己的诚信体系。”

  此外,赵萍表示,《征求意见稿》获得诸多回应和反馈,原则上正式发布的管理办法会有所改动,但必须以可操作性为前提。“由于预付卡管理办法刚刚出台,此前并没有类似规定的基础和积累,如果过于细分,操作难度会比较大,难以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王爽)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