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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22日至2月6日 渝中这些地方可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重庆晨报 2011/12/26 14:35:42 关注度:67729次

  从明年1月22日起至2月6日,渝中区部分区域可燃放烟花爆竹。昨日,渝中区发布消息,公布春节期间渝中区可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地点。

  从1月22日起至2月6日,每天上午七点到第二天凌晨一点,渝中市民可到长江滨江路、嘉陵江滨江路,以及政府制作并设置“燃放标识”的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长江滨江路和嘉陵江滨江路沿线的加油、加气站及周边100米内,码头、船舶、市场、仓库、重要设施20米内、文物保护单位50米内以及《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的禁放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此外,大坪、石油路、化龙桥地区除《条例》明确规定的禁止燃放区域外,其他区域、场所可以有限燃放。

  渝中区其余每个街道会有一个适合燃放烟花的集中点,具体地点要明年1月中旬左右才能出来。

 

(责任编辑: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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