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场百货 >

主城烟花爆竹 下月20日开卖 品种多达164个

来源:重庆晚报 2011/12/20 19:52:02 关注度:66034次

  岁末年初临近,昨日,重庆市供销总社通过市政府网发布了2012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方案,下月20日起,市民就可在主城购买了。

  按照该方案,主城区烟花爆竹配送时间从2012年1月5日开始至2012年2月6日截止,销售时间从2012年1月20日至2012年2月6日止。

  届时,城区各交通干道和人口稠密区将严禁设立零售网点,城区零售点应相距50米以上,销售点50米内无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100米内不得有加油站以及其他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储存场所。

  据了解,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销售,将采取统一配送的方式,由各级供销社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严把配送关。其中,主城限放区货源统一由重庆渝庆烟花爆竹公司采购和配送,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危险品运输的相关规定。配送的流程是:渝庆烟花爆竹公司—各区分公司—零售点。

  销售品种一共有7大类共计164个品种,分别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主城区以外地区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共10大类184个品种。

  此外,配送产品包装箱上要粘贴市安监局、市供销总社统一制作的防伪监封标识;各零售点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由分公司负责按照合同规定处理,不得私自储存。

  零售店和直销点如果私自采购、销售非法、伪劣、超规格烟花爆竹的,将被记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取消经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允许申请经营烟花爆竹。

 

(责任编辑:王爽)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