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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彩电380元 原为旧零件拼出

来源:重庆晨报 2011/12/14 20:55:44 关注度:279912次

  将收购来的旧彩电显像管卸下,经过处理后,再与其他材料一起组装成“新彩电”销售。昨日,沙坪坝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在天星桥附近,查获了这样一个彩电翻新加工厂。而早在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就发布了禁止翻新彩电的相关公告。

  

  两工人正忙着组装

  沙坪坝工商分局市场监督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负责人说,执法人员经过摸排、调查,于昨日决定采取行动。上午11时左右,执法人员来到天星桥红槽房100号。

  这里其实是一个塑料加工厂,但在加工厂最里面的左侧,放在地上的不是塑料而是废旧电视机。电视翻新工人就是将这些电视的显像管拆下来,然后装到待售的“新电视机”上。“2009年9月16日,杨某租下这部分地方,每月租金4700元。”执法人员介绍。

  昨日上午,杨某不在厂里,执法人员到现场时,只见两男子正在忙着组装。他们一个50多岁,另一个30多岁,都自称只是打工的伙计。

 

  黑工厂流水线作业

  见此情形,执法人员立刻让他们通知老板。杨某来到现场后,却不能出示任何相关许可证件。

  据介绍,工人都是分工作业,一人负责拆卸,一人负责组装。至于包装和调校则另有其他人负责,从拆旧彩电到“新彩电“出厂是一条完整的生产流水线,只要4人完成。

  奇怪的是,虽然黑工厂就在一个住宅小区旁边,但附近居民大多不知道它的存在。“以为就是个塑料加工厂,不知道里面还有厂中厂。完全没听说还在进行电视翻新。”一位何姓中年男子说。

 

  现场查获彩电35台

  由于黑工厂没有进出货台账,旧电视的来路和“新电视“的销售还需要进一步调查。但是,执法人员了解到“新电视”以380元/台出售。

  据了解,工人们不仅需要旧电视的显像管,一些比较新的旧电视零配件也会保留下来,然后利用到“新电视”上去。每天可“生产”10—20台。

  记者现场看到,待售电视机全是17英寸大小,外包装都印着“小金星”牌,电视机屏幕正下方也有“小金星”相关图标。

  昨天在现场共发现涉案待售彩电35台,待加工的显像管640个,涉案金额约25万元。

 

  提醒

  翻新彩电易爆炸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渝中区中兴路旧家电市场。一位维修家电的中年男子告知,他曾维修过“小金星”彩电。顾客反映电视开机后,屏幕上总有绿色斑点。“翻新彩电的显像管是经过打磨的,经不起高温高压。”该男子说,翻新彩电碰到区域电压突变、外界撞击、高温高压等情况,很容易因显像管问题发生爆炸。

  此外,由于显像管质量问题,翻新彩电在成像上不如全新彩电清晰,而且不够稳定。因此,还会影响彩电使用者的视力。

 

(责任编辑: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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