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这几天,许多市民为了订年夜饭的事心烦不已,预订过程中不乏“霸王条款”(据12月7日《新闻晚报》)。
网友万阕歌:据记者连日来到上海市中心20多家饭店询问发现,许多饭店的年夜饭菜单虽未出炉,但价格却早早定好,比起往年价位,今年少有1500元以下的套餐价格,大多在2000元以上。不少消费者抱怨,订年夜饭时,许多饭店不提供菜单、不让消费者点菜,还要求支付500元押金……
消费者预订年夜饭遭遇“霸王条款”问题,几乎年年出现。难道这样的“霸王条款”,就得普遍存在并长期存在下去?
出于经营考虑,饭店在接受消费者预订时,附加点限制条件是可以理解的。比如要求支付500元押金,以免消费者预订了房间而不去,导致房间空置等,只要不过分,且有约在先,消费者自然没有什么怨言。问题是,有些饭店的附加条件超出了消费者的理解和承受能力,比如,禁止自带酒水,不仅有强制消费之嫌,还剥夺了消费者个性化使用酒水的权利。
对于这类“霸王条款”,除了媒体时有报道外,不少律师也纷纷出谋划策,予以提醒。但是,仅靠这些显然解决不了问题。更为可行的,还得靠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起监管职责,敦促饭店守法经营。如果连有权监管、有责任监管的相关部门都不管不问,这类“霸王条款”,不但不会自动消失,还会愈演愈烈。
(责任编辑:苏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