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卓某在纪南镇枣林街一杂货店购买一床电热毯,回家将电热毯插上电源,15分钟后,他发现电热毯着火,由于发现及时,火苗被迅速扑灭,但是2条被单和5床棉被已被烧坏。卓某找到杂货店老板张某要求赔偿损失,但是双方对于赔偿数额难以达成一致,于是卓某向荆州区工商分局纪南工商所投诉,工商执法人员认定电热毯起火是短路所致,张某应该赔偿卓某的损失,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由张某一次性赔偿卓某500元。
纪南工商所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电热毯时,尽量到正规商店购买,并且保存好发票等购买单据,要查看是否有产品合格证。
(责任编辑:苏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