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监管和竞争研究中心法学博士 张卿)
(摘要)
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市场竞争充分时市场自身能产生“有效率”价格,使社会福利达到最大。西方经济学家已普遍认为:电信行业中许多部分都不具有自然垄断属性。比如在长途电话和无线网络方面,多家供应商的竞争是有效率的。但由于移动电话网络的运行必须使用稀缺的电磁频谱资源。从合理利用有限频谱资源的角度出发,有必要限制移动电话网络运营商的数量。英国目前有五家无线电话网络运营商。对无线网络运营商的数量限制可能会导致对市场竞争机制的损害。具有优势地位的几个网络运营商可能会相互串谋,过高地对消费者收费且没有动力去降低成本。
为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可以在合理利用有限频谱资源的前提下,适当增加移动运营商的数量。减少移动电话运营商相互串谋的可能。同时使用反垄断法来约束移动电话运营的反竞争行为。从有利于消费者的角度考虑,政府的首要任务应该采取措施来增加市场的竞争程度,而不是担心所谓的‘恶性竞争’。其次,对于目前确实无法马上从垄断转为竞争状态的,政府可以参考西方发达国家的价格帽监管方法(Price Cap Regulation),根据具体情况设定企业提高生产效率的目标,促使电信企业不断降低实际的电信服务资费。同时,也应加强对服务质量的监管。这样,移动电话资费应该就会降低,服务也会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