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安先生购买了一台联想V460笔记本电脑,使用期间多次发生故障,先后要求更换液晶屏幕、主板、内存等部件,联想公司最后同意了安先生的退机要求。按三包规定,正常情况下退机,以发票金额为准,除去维修所占用的时间,每天应扣除0.25%的折旧费。安先生购买电脑的发票金额是6999元,但联想公司表示,只能按照4600元的价格退机,双方因此在折旧费计算上产生纠纷。
接到投诉后,福田区消委会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据联想公司负责售后服务的惠经理称,安先生所购电脑当时市场上的销售价格在4500元到4800元之间,不可能是6900元。对于安先生称联想官网上的价格也是6990元的说法,惠经理解释称,一般媒体价格都会高于市场上的实际售价,所以不能按6900元计算。
随后,消委会工作人员又与联想电脑的总代理赛威特公司的张先生取得联系,得到的答复是,安先生是在该公司下一级经销商处购买的电脑,各经销商所售商品均统一由该公司出具发票,并盖有该公司财务章印。然而,开具的发票具体内容由各经销商自行填写,要证实当时该款电脑是否以6990元售出,只有向相关经销商的业务人员查实。张先生同时分析认为,发票如果确实开出了6990元的金额,有两种可能,一是购买人提出完税,经销商一般会按照购买人的要求开出所要的金额;再就是购买人同时购买了其他商品,而未在发票上分别写出名称,导致价格混淆。
调查中,安先生表示,购买电脑时,商家附送了爱普生打印机。后经联想公司的惠经理与安先生沟通后证实,打印机并非附送。安先生随后提出以减去500元的价格计算电脑的折旧率,或者同时退掉打印机。惠经理对此明确表示,打印机的价格不可能只有500元,同时并非联想产品无法予以退货。
福田区消委会认为,在此投诉中,经销商未按规定正确填写发票,导致纠纷产生,负有很大责任。该会同时表示,类似因填写发票不规范而导致的消费投诉比比皆是,如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与发票不符、将多种商品写成统一名称、多开金额、发票日期不真实等等,当发票在日后需要作为证据时,通常会引发一系列纠纷。该会为此提醒消费者,开具购物发票时切记谨慎,确保所购商品的销售价格与发票价格一致。
(责任编辑:苏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