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黑龙江省调查活动采取定点拦截访问、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调查的主要内容是城镇老年消费者的基本消费情况、消费意愿、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权益受损情况以及老年消费者的意见建议等。调查覆盖了全省13个市地的城镇老年消费者,发放调查问卷452份。其中,黑龙江地区60-69岁老年人占比为60.6%,低于全国5个百分点,70-79岁以及80岁以上老年人占比高于全国。
适合老年人的产品和服务匮乏
黑龙江老年人认为适合老年人的商品比例低于全国水平,只有10.3%,低于全国5.5个百分点,选择比较少的老年人占比高达37%,比全国高出10.2个百分点。说明黑龙江适合老年人的商品相对匮乏。如医疗服务方面,63岁的哈尔滨市民王女士认为,最方便老人就医的社区医院条件有限,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据调查,黑龙江老年人选择就医的医疗机构主要是专业大医院,占比为87.8%,高于全国16.6个百分点。选择其他医疗机构的比例要少于全国,其中9.4%老年人就近选择社区医院就医,低于全国12.7个百分点;1.8%老年人选择民营诊所,低于全国1.2个百分点;1.1%老年人选择药店,低于全国2.5个百分点。黑龙江老年人选择上述医疗机构就医的原因中,80.1%的老年人因为医疗水平高而选择医疗机构就医,比全国高出了19.1个百分点。
老年群体消费自我保护意识较弱
老年人对商品信息的获取渠道比较传统,对于商业信息的辩识能力弱,容易受到虚假宣传的误导。
调查显示,黑龙江老年人获取产品信息的途径主要来自电视,占比为88.1%,高出全国1.7个百分点。通过报纸和亲朋好友获取信息的比例分别为51.1%和40.6%,各比全国低6个百分点,而选择广播的老年人占比为32.7%,比全国高7.5个百分点。老年人在消费过程中,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主要原因是内因,其中老年人的防范意识不强占比为80.8%,辨别能力弱占比为61.2%。黑龙江的老年人对商业广告的敏感性要低于全国,能区分出来商业广告的占比只有40.7%,低于全国7.1个百分点,有17.1%的老年人区分不出来,这个比例高于全国2.3个百分点。这就为一部分不正规的媒体或者不法商家提供了可乘之机,对老年人形成了一定程度的误导,致使老年人的消费权益受到损害。
相当多的老人对于药品、保健产品的概念以及功能存在认知误区,导致许多老人上当受骗。黑龙江老年人有21.6%的比例不知道药品应当有“国药准字”。保健产品不是药品,因此没有治疗功效,在调查中,黑龙江相当一部分老年人认为保健产品有治疗功效,其中有3.7%的老年人认为能治病,46.9%的老年人认为保健品能够辅助治疗。
食品、服装、营养保健、医疗、餐饮方面权益受损比例高
黑龙江老年人受到权益损害的方面,食品居首位,选择该项的老年人占比为62.2%,比全国高出4.9个百分点。其次是服装,选择该项的老年人占比为33.8%,高出全国12.7个百分点。营养保健品占比为31.1%,略低于全国。医疗占比为29.7%,略高于全国。餐饮占比为25.7%,高出全国9.4个百分点。旅游占比为13.5%,略低于全国。另外,黑龙江老年人在日化品方面的权益损害只有2.7%,比全国低了12.5个百分点。同时,相对于老年人的日常消费支出,在服装、营养保健、餐饮等方面发生权益受损的概率最高。
“商品质量”、“价格欺诈”以及“虚假宣传”是损害老年消费者权益的主要原因。调查显示引起消费纠纷的首要原因是“商品质量”,占比为66.2%。其次是“价格欺诈”,占比36.5%,比全国略高。“虚假宣传,夸大其辞”占比35.1%,比全国低了19.7个百分点。与全国相比,老年人售后服务不到位、退换货难的比例比全国要低6-8个百分点。
对维权结果满意,希望政府加大保护力度
黑龙江老年人对维权结果的满意度高于全国,有超过一半的老年人选择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高出全国11.6个百分点。在维权方面,老年人希望“加大惩治不法商家的力度”、 “严格审查违法、违规广告”以及“加强宣传,提高老年人辨别、防范能力”,老年人占比分别为77.4%、62.4%、59.1%。说明老年人希望通过大力惩治不法商家,让商家有所警醒,少做损害老年人消费权益的事情。另一方面,老年人希望能够提高自身的辨别能力,从根本上杜绝权益受损发生的可能性。
(责任编辑:苏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