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上海市工商局黄浦分局在11月16日向味千公司发出的处罚听证告知书中称,该公司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构成“经营者利用其他方法,对商品的制作成分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依法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作出行政处罚20万元。
味千公司11月18日晚间在香港联交所与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称,公司愿意接受及执行该决定及整改意见。
此前,味千拉面曾被爆料称,其宣传猪骨熬制的汤底汤料并非现场熬制。随后,味千公司也在其官方网站上表示,汤底汤料是用浓缩液勾兑而成,但非粉剂勾兑,且承认钙质含量计算方式错误。
相关调查显示,味千拉面汤料浓缩液的主要成分是猪骨汤精,生产企业为山东泰安京日丸善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猪骨汤精被运到西盖米食品(上海)有限公司后,添加调味料等,制作成汤料浓缩液,然后再送往上海领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并配送到各家味千拉面门店。猪骨汤精属于复合调味料,监管部门对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及配料表进行了检查,暂未发现涉及食品安全的潜在风险。
(责任编辑:苏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