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一台彩电,“包退期”是15天。那这15天,是从开发票之日起计算,还是从彩电安到家里后再计算?消费者与商家往往持不同的看法,由此引发了不少纠纷。昨天,江苏省消费者协会向全省家电经销商提出建议:为了消费者权益考虑,从家电安装之日起计算“三包”期。
最近,市民周禄在一家大型卖场选购了一台数千元的大彩电。等到安装人员上门安装后,周禄却发现这台彩电的屏幕存在问题。安装人员再次上门后,依然解决不了问题。周禄赶紧向商家提出要另换一台,可对方却表示,“三包”中包退包换的日期为开具发票后的15天内,而周禄提出更换要求时已超过了15天,因此只能帮忙维修。
“这说到底,是‘三包’日期的界定问题。‘三包期’究竟是从开发票的日子开始算,还是从家电安装的日子开始算?”
江苏省消费者协会负责人介绍,国家目前的“三包”规定中,“三包”有效期是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这是1995年制定的,过去了16年,与现在的消费实情已不相符。
在过去,人们买家电都是自提,直接交钱拿发票,带着家电就回家。而现在,人们买家电拿到发票后,还要等待物流送货上门。因此,上述负责人认为,过去的“三包”规定有必要进行修改。而在国家尚未修改这一规定之前,江苏省消协发出倡议,号召各销售商本着公平合理、诚实守信的原则,将家电产品的“三包”限期从商品的正式交付之日开始计算。如果是需要安装的家电产品,“三包”期要从安装之日开始计算。
为了在广大商家中宣传这一建议,昨天,江苏省消协特意召开会议,邀请了全省9家上规模的销售商,包括苏宁、国美、沃尔玛等企业均派出代表,参加了会议。商家对这一建议基本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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