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消费教育 > 红黑榜

药品限购令成虚设 青年狂购八百盒新康泰克提炼冰毒95克

来源:东方早报 2011/11/25 10:42:52 关注度:131332次

        

      因为染上毒瘾,江苏两名“80后”男青年分3次购买了800多盒感冒药“新康泰克”,并以此提炼出了95克冰毒。早报记者昨从南京市溧水县法院获悉,该院受理的江苏首例“感冒药制毒品案”已审结,两人因从感冒药中提炼出冰毒原料,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为防止不法分子从感冒药物中提取毒品原料,早在2008年国家食药监局就下发“限购令”,即各大药店一次最多只许出售5盒含有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多为感冒药)的药品。而上述案件的两名被告人却轻易地从多家药店大量购买“新康泰克”。

  违规

  一次购400盒“限购药”

  据检方指控,2011年4月左右,江苏扬中籍男子王某与句容籍男子陈某通过网络结识后,共同商量合伙制造冰毒甲基苯丙胺。2011年6月初,两人在南京溧水租赁房屋,分3次从镇江句容、南京溧水等地购买800余盒复方盐酸伪麻黄碱缓释胶囊(即感冒药“新康泰克”),并利用购买的设备、试剂提炼制毒原料麻黄碱。检方认定,两人共同制造冰毒95克。

  日前,溧水县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鉴于两被告人系初犯,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对两人均从轻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财产5万元。

  在庭审中,两名被告详细交代了购药经历:第一次,两人在溧水等地跑了七八家药店,买到100多盒;第二次,陈某到南京、句容等地,买了200多盒;最后一次,陈某托朋友联系一家溧水药店,一次买了两箱400盒。

  尴尬

  违规药店“无法”处罚

  2008年11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即俗称的药品“限购令”)之后,南京市也做出规定:药店一次性出售5盒以上限购药品,顾客需到派出所开具证明、进行身份登记。

  然而,在本案中,两被告人从药店最多一次性就购买了400盒“新康泰克”。据事后了解,这家药店不仅没有登记购买人信息,而且连药品的用途和去向也都没有询问。案发至今,这家药店也未受到查处。

  对此,南京市食药监局安监处长高强无奈地表示,国家药监局只下发了“限购”通知,却没出台具体处罚办法,所以监督起来有一定难度。据他介绍,溧水“制毒案”案发后,市区两级药监部门专门开会进行了研究,可是“翻遍目前的法律法规,都找不到处罚的依据”,最后只得责令涉案药店改正,而无法作出处罚决定。

  此案主审法官也表示,该县法院已向药监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对于含麻醉、兴奋剂可能涉毒的非处方药,建议限制购买,非正常的大宗交易要实名登记,并且密切注意药品的用途和去向,发现异常要通知公安机关。

  南京药监部门也表示,他们准备将含麻黄碱成分的“限购药物”全部纳入“特药系统”(主要是麻醉类药品和精神类药品)。今后,各大临时药房销售这类“限购药”,数据将全部上报,接受监管。

责任编辑:(苏秀) 6
专题关注

友情链接:重庆市人民政府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我们| 联系邮箱:2394436568@qq.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ICP许可证: 渝ICP备18005111号-2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135号
凡注明为其他媒体来源的信息,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也不代表本网对其真实性负责,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及时通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