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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情况下房产转让需公证 公证费按房屋价格2%收

来源:重庆商报 2011/11/23 8:58:29 关注度:165192次

 

  昨日,为期四天的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开幕,会议期间,《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修订草案)》(下称修订草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草案)》、《重庆市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一审。据修订草案,今后委托他人办理房产转让登记,须先公证才能过户。公证费按房屋评估价的2%收取。

同时,会议期间,市人大将首次举行联组专题会议,邀17部门负责人到场,就“两翼”农户增收工程实施情况展开询问。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光国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远牧、陈雅棠、胡健康、王洪华、郑洪、卢晓钟出席会议,副市长刘学普列席会议。

两种情况下须先公证

修订草案第16条规定,登记转让房产时,两种情况的申请材料,需由公证机关公证。

一是居民转让或出卖房产时,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登记的“委托授权书”;二是祖辈去世后,对遗产申请转户登记的继承权或接受他人捐赠的证明材料。

同时,对委托人、继承人在国外的特殊情况,该条第三款规定,申请或委托书材料必须先提供中文译本,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和认证。

当事双方到场不用公证

开发商为购买人代办产权登记,是否也要公证?市国土房管局法规处表示,这不属于公证范围。因开发商是将房屋转让给自然购买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故不需公证。

当事双方同时去产权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是否也要公证?市国土房管局法规处表示,买卖转让或遗产捐赠双方当事人,同时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时,无需公证。

公证费按房屋价格2%收

按修订草案,公证费按房屋评估价格2%收取。如市场价一百万的房产,公证费需2万元。而记者了解到,按现行规定,转让过户一处房产,房屋产权登记机关收费80元。

市国土房管局局长张定宇做草案说明时称,有观点认为上述规定为土地房屋登记设置了前提条件,增加了申请人的负担。张定宇称,主要是考虑到申请人资格认定和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涉及权益人和利害人的重大利益。

“这是为有效保护公民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利大于弊。”市国土房管局法规处负责人说,主要法律依据《公证法》,这也是欧美的通行做法。

对因此增加过户费用问题,市人大城环委一负责人表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正在协调,降低公证费用。

违法建筑可“冻结”户口

修订草案第73条规定,公安、规划、国土、工商、税务、海关等有权机关,依法限制土地房屋产权或没收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登记机关停止办理登记。

比如,对违法修建的地下室等违法建筑,一旦收到有权机关的通知,登记部门即“冻结”户口,不让其办理产权登记或过户转让。

同时,修订草案规定,非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更正登记或土地产权抵押权登记时限,由现行3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注销时限为10个工作日。产权初始登记、转移登记由15个工作日,变更为10个工作日。

同时,会议期间,市人大将首次举行联组专题会议,邀17部门负责人到场,就“两翼”农户增收工程实施情况展开询问。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光国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远牧、陈雅棠、胡健康、王洪华、郑洪、卢晓钟出席会议,副市长刘学普列席会议。

两种情况下须先公证

修订草案第16条规定,登记转让房产时,两种情况的申请材料,需由公证机关公证。

一是居民转让或出卖房产时,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登记的“委托授权书”;二是祖辈去世后,对遗产申请转户登记的继承权或接受他人捐赠的证明材料。

同时,对委托人、继承人在国外的特殊情况,该条第三款规定,申请或委托书材料必须先提供中文译本,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和认证。

当事双方到场不用公证

开发商为购买人代办产权登记,是否也要公证?市国土房管局法规处表示,这不属于公证范围。因开发商是将房屋转让给自然购买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故不需公证。

当事双方同时去产权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是否也要公证?市国土房管局法规处表示,买卖转让或遗产捐赠双方当事人,同时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时,无需公证。

公证费按房屋价格2%收

按修订草案,公证费按房屋评估价格2%收取。如市场价一百万的房产,公证费需2万元。而记者了解到,按现行规定,转让过户一处房产,房屋产权登记机关收费80元。

市国土房管局局长张定宇做草案说明时称,有观点认为上述规定为土地房屋登记设置了前提条件,增加了申请人的负担。张定宇称,主要是考虑到申请人资格认定和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涉及权益人和利害人的重大利益。

“这是为有效保护公民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利大于弊。”市国土房管局法规处负责人说,主要法律依据《公证法》,这也是欧美的通行做法。

对因此增加过户费用问题,市人大城环委一负责人表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正在协调,降低公证费用。

违法建筑可“冻结”户口

修订草案第73条规定,公安、规划、国土、工商、税务、海关等有权机关,依法限制土地房屋产权或没收的,应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登记机关停止办理登记。

比如,对违法修建的地下室等违法建筑,一旦收到有权机关的通知,登记部门即“冻结”户口,不让其办理产权登记或过户转让。

同时,修订草案规定,非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更正登记或土地产权抵押权登记时限,由现行30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注销时限为10个工作日。产权初始登记、转移登记由15个工作日,变更为10个工作日。

同时,会议期间,市人大将首次举行联组专题会议,邀17部门负责人到场,就“两翼”农户增收工程实施情况展开询问。昨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光国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远牧、陈雅棠、胡健康、王洪华、郑洪、卢晓钟出席会议,副市长刘学普列席会议。

案例分析

伪造材料引产权纠纷 登记部门难辨真伪

南岸居民张源芳(化名)一直为争取遗产多方奔走。3年前,张源芳的公公去世,留下一处房产。丈夫的大哥、妹妹瞒着张源芳夫妻,伪造遗嘱证明,将房产过户后转让。去年,丈夫去世,张源芳才发现公公留下的房产已被卖给他人。张源芳认为,公公留下的房产,他丈夫有继承权,如今丈夫去世,她理应获得属于丈夫的那份财产。而到法院起诉,遗产已被过户转让,遗嘱无法辨别真伪,她哭诉无门。

市国土房管局法规处相关负责人透露,类似张源芳的案例,登记部门时常遇到。因登记部门对房产转让委托书、遗嘱捐赠书等材料,无有效手段辨别真伪。该负责人说,如遇图谋不轨之人,伪造身份证资料后,弄一份转让房产委托授权书,房子就可能被过户。同时,户口资料很难反映真实的继承人关系。

记者 聂飞 实习生 叶禹

建金融中心

人大建议成立“金融控股集团”

(记者 聂飞 实习生 叶禹)重庆正在建设内陆开放高地,打造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而上海、天津、成都等地,都提出建金融中心,势头迅猛。昨日,市人大财经委向会议提交“关于我市金融开放环境情况的调研报告”。该报告建议,整合分散的金融资源,成立重庆市金融控股集团。

已具建金融中心条件

今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健康带领相关部门,赴上海、天津、山西和成都专题调研后,形成了报告。报告认为,我市具备了建金融中心条件。

不过,报告认为与上海、天津等地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首先,金融辐射力水平不高,金融机构总量偏少,金融增加值占GDP比重低于沪蓉。其次,与上海和成都比,优惠政策力度不够大。第三,支撑金融开放的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不够健全。第四,金融服务和金融基础设施配套不足。

报告认为,金融中心具有明显“赢家通吃”效应。这意味着我市需利用势头,抓住发展先机。

打造全国性金融机构

在分析自身优势及横向比较的差距后,报告建议我市组建金融控股集团,增强地方金融资产整合能力。

报告称,该集团成立后,成为市属金融机构管理平台和对外兼并收购的战略平台。具体操作上,报告认为,可考虑将分散于多家公司的股份集中到该集团,现有法人金融机构持有金融集团股权。同时,设立金融发展基金、股权投资引导基金,适时引进全国性投资者,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进行再重组,把地方金融机构建成区域性或全国性金融机构。

成立金融审判专家库

就完善金融运行法治环境,报告建议加强地方金融立法。

报告建议,近期加快出台《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条例》。长期则研究出台《重庆市推进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同时,由于金融类纠纷专业性强,应完善金融审判机构,成立重庆法院金融审判专家咨询库。

整合资源建信用平台

报告建议大力推进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重庆金融研究院等机构,在高校开设相关课程,加快引进高端金融人才等。

同时,报告提出,探索建立区域金融生态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发布机制,将银行、公安、人力社保、国土房管等部门的信用数据整合,建立共享的信息服务平台。

另外,报告建议借鉴成都等中西部主要城市的做法,创新金融人才奖励及补贴政策,争取在个人所得税等方面突破;让入渝金融机构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引导更多金融机构总、分部落户重庆。

相关新闻

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草案)一审

突发事故救人第一

昨日,《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草案)》一审,草案规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坚持人员救助优先。制定现场处置预案时,优先考虑受危害人员的救助,充分保障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

草案规定,举办大型集会活动,地铁轻轨等公共交通工具,大型储存油气库等危险区,都必须制定应急预案。草案指出,市、区县(自治县)政府是突发事件应对的行政领导机关。突发事故发生,根据需要指定“现场指挥长”。对不服从指挥,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代表建议车站码头建公厕

主城已新建成68座

(记者 聂飞 实习生 叶禹)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市政府共接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653件,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昨日,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人大代表对1646建议办理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7件表示不满意。对不满意件,市政府已要求承办单位进行了二次办理。

市政府报告称,如《关于加大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第0931号)由马正其常务副市长牵头督办。落实专项建设资金6.6亿元。目前,全市已建成547个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标准化率达64.81%;建成120个标准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率达72.72%。再如曾照芳代表提出的《关于高峰时段限制货车进入内环快速路的建议》,被纳入《畅通主城行动计划》,今年6月20日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已审议通过该方案。另外,张崇义代表提出的《关于在车站码头适当修建一定档次的公共厕所的建议》(第1531号)。目前,主城区已新建成68座公厕、在建26座;改建完工83座,还有68座正在改建。预计到今年年底将新建公厕90座、改建140座。

(责任编辑:苏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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