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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香糖连拿2瓶已过期 收银员称吃几颗又死不了人

来源:重庆晨报 2011/11/10 16:47:13 关注度:69767次

  前晚7点22分,范娅发现她在观音桥洋河二村美洁超市买到的益达口香糖居然是过期的。她返回去想找超市赔偿损失,收银员小罗却说:“有啥子嘛,吃几颗又死不了。”

  范娅生气了,声称要去相关部门起诉美洁超市。最后,双方协商解决,美洁超市道歉并赔偿。

 

  口香糖过期一个月

   范娅前晚跟同事一起相约到洋河二村的一家餐馆去吃饭,路过附近美洁超市的时候,想起包里的口香糖没了,就进去买了一瓶香橙薄荷味的益达。出了超市,她就从里面拿了3颗,放到嘴里嚼了起来。嚼着嚼着,范娅就觉得味道跟平时买的益达不大一样,顺口就对身旁的一位男同事说:“遭了,今天买到假的了!”

  说完,范娅就顺便看了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日期是2010年12月27日,保质期是9个月。现在是11月8日,也就是说这瓶口香糖已经过期了30多天。由于她没有拿收银小票,害怕超市不承认。于是就立即回到超市,要超市赔偿损失。

 

  “吃几颗又死不了!”

  范娅回到超市,收银员小罗拿起口香糖仔细看了看,发现这瓶确实已经过期了,就从柜台里拿出10块钱放在柜台上交给她。范娅想到这件事也不是很大,而且身体也没出现不适,就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又从超市买了一瓶香橙薄荷味的益达口香糖。可令她没想到的是,拿到的第二瓶口香糖居然还是过期的,这下就觉得这家超市态度就有问题。

  “第一瓶是他们工作疏忽都算了嘛,可第二瓶收银员还是没有检查,还是拿瓶过期的给我!”范娅就有点生气了,向超市索取10倍的赔偿。 这下,收银员小罗不干了,“有啥子嘛,吃几颗又死不了!”她争辩道。

  范娅一听这话,决定收集证据向相关部门投诉。她让收银员小罗开第一瓶口香糖的发票,并且把第二瓶口香糖的小票也给她,并要求写明具体时间,还要写上如果她的身体三天内有什么不适,由超市负责的说明。

  收银员小罗不愿意开这样的发票,最后,只开了一张写明产品数量,产品名称,购买日期的发票给了范娅。

   

  超市最后进行10倍赔偿

  昨日中午,记者陪同范娅再次来到美洁超市。收银员小罗说:经过一晚上的反思,还有超市负责人王先生的教育,她知道了自己的错误,恳请原谅她,超市按照相关规定赔偿了范娅100元。

  范娅接受了小罗真诚的道歉。超市负责人王先生介绍,这批口香糖是10月份刚摆上去的,没有仔细检查过。出了这件事后,他们检查了这批货,发现只有香橙薄荷味的益达口香糖是过期的,其他味道的都没有过期。

  王先生还说,经过这次的教训,以后在收货的时候一定会仔细检查,保证不会再出现类似的事情,并欢迎消费者监督。

 

(责任编辑: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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