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在沙坪坝区三峡广场新世纪超市工作的魏娟,打进晚报新闻热线称,本月5日,她和朋友在一家火锅店吃饭,刷卡结了账。不想,随后她就遭到火锅店工作人员追债,对方坚称她没付钱。
火锅店经理追到客人工作地点讨债
5日晚,魏娟和一位朋友在沙区煌华新纪元7楼德庄清一色火锅店用餐,共花费了165元。
晚上9时,魏娟到柜台结账,拿出民生银行的信用卡刷卡,“当时刷了很久,都没有刷起,过了20多分钟才刷好。”魏娟说,刷卡成功后,魏娟还叫火锅店柜台给了盖有火锅店印章的发票。
6日中午,魏娟到超市上班,得知头一天晚上火锅店工作人员,通过刷卡机显示的魏娟的信息,跑到超市找魏娟,说她吃了饭没有付账,后来辗转得到同事谭笑红的电话,还打电话叫谭笑红转告魏娟,希望她尽快付清165元。
6日下午1时,自称德庄清一色火锅店经理的女子来到超市找到魏娟,当着魏娟、商家、消费者的面再次要求她付钱。“我简直气疯了,当时感到颜面扫地。”魏娟气愤地说。
魏娟今年23岁,是超市4楼拉芙妮卖场的店长,这样被人质问,魏娟觉得受到了侮辱。
火锅店说收银员发现有一单没收钱
昨天下午,记者找到德庄清一色火锅店。
一名姓宋的女员工说,5日晚,魏娟到柜台结账时确实刷了卡,并且输入了密码,但是刷卡机没有出小票。由于当时客人众多,收银员没有注意到。
“当晚9点半店面打烊时,工作人员才发现刷卡明细单上有一单掉了。”宋小姐说,目前火锅店经理正在银行查账,具体情况还不清楚。
宋小姐表示,火锅店讨债的方式也有问题,耽误了魏娟的工作。
魏娟刷卡到底成功没有?魏娟说,当晚吃完饭,她又到家乐福刷卡购物,自己没法查账。
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
重庆坤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钱宇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的公平原则,买卖双方应该本着诚实平等的精神交易。如果有证据证明魏娟没有付钱,魏娟应该付清相关款项。
钱宇提醒消费者和商家,消费的证据一定要收放妥当,以便日后维权。
(责任编辑: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