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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还房贷申请两月未果 视为银行违规

来源:信息时报 2011/11/8 21:37:30 关注度:88639次

  “我今年8月下旬向广州××银行荔湾支行申请提前还贷,银行表示需要排队等候。两个半月过去了,银行说还要等。耽误了时间不说,又得多支付银行利息。”郁闷的李女士上周致电信息时报记者寻求帮助。

 

  2009年,陈先生向银行按揭贷款在增城新塘镇购买了一套23.6平米住房。今年7月底,陈先生将房子卖给李女士。此时房子的贷款还差6.8万元没有还清,“今年8月20日,我到银行申请提前还贷。不料银行却告诉我,提前还贷需要等候审批,审批下来需要3到6个月,其间利息照算。”李女士表示。

  

  银行的答复让李女士很不满意。“当初贷款合同上写明,提前还贷需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为何现在却要等这么久?”李女士算了笔账:如果提前还贷要等3个月,银行依旧计息,自己每月要多付200多元利息。而现在已经过了两个半月,利息已经是500多元了。若再等下去,利息更多。

  

  上周五,记者和地产中介刘先生前往办理房贷的广州××银行荔湾支行。在该银行“个贷中心”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称,银行只有每周一次办理提前还贷业务,而申请提前还贷需要行长审批。记者询问审批时限是多久,对方表示没有时间限制。

  

  随后,该名工作人员查询了李女士提前还贷申请,并表示申请已经审批下来,李女士11月9日前可来银行办理提前还贷。

  

  专家说法:不违规但有多收利息之嫌

  

  广信律师事务所欧阳晓军律师说:“一般来说,银行都会在房贷合同中说明“提前还贷需提前一个月递交书面申请”,但并没承诺一个月内完成审批或者必须办理,从法律上看,银行并无明显过错。而借款人又无证据证明银行故意拖延,这样借款人很被动。有业内人士表示,借款人提前还贷对银行来说会减少利息,特别是时间不长、金额不大的贷款,银行更不愿受理提前还贷业务。少数银行采取拖延的态度,便于多收一些利息。但这种做法关系到一个银行的信誉和对顾客的印象,如果银行长此以往,对于自身的发展并不利。

 

(责任编辑: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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