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重庆南川区的文先生,最近遇上一件烦心事:自己到星级饭店自助餐厅就餐,没想到放在身后座位上的手提包不翼而飞,丢失现金及物品价值近6000元。当他找到饭店时被告知,自助餐厅属公共区域,物品丢失系顾客保管不善,如客人有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自助餐厅就餐 手提包不翼而飞
10月28日晚6时40分左右,文先生与妻子来到君豪大饭店自助餐厅就餐。落座后,他将手提包放在自己的座位上。
“刚吃了几分钟,想从手提包取个资料,回头一看却不见了!”文先生向华龙网阳光重庆记者回忆,他取菜回来时手提包还在座位上,之后就没离开过座位,然而手提包不翼而飞了。
文先生妻子唐小姐告诉记者,可能有人趁他们用餐时不注意,迅速从文先生身后座位上拿走了手提包。
“在五星级饭店用餐,哪想到会有小偷嘛!”文先生说,手提包内有近6000元现金,还有银行卡、身份证、驾驶证、电话本及一些资料。
饭店方前后两次说法不一致
事发后,文先生立即向餐厅服务员及保安报告。
“但当晚该酒店值班经理否认手提包是在自助餐厅丢失的”,文先生说,他提出查看监控视频时遭到拒绝,饭店方称他们查看了两次监控视频,没发现有人靠近他们的座位。
无奈之下,文先生拨打了110报警。
民警到达现场后,向饭店方提出调看监控视频要求,文先生与民警一道查看了视频。结果让他吃惊:自己和民警看到的,和饭店方之前说法不一致。随后,警方将监控视频拷贝取走,作为调查依据。
文先生向记者描述了从监控录像看到的内容:当晚7时左右,一名年龄大约在20岁左右、身穿白横杠T恤的男子,径直走进自助餐厅,并一直在文先生座位后徘徊,前后三次动手,最终将手提包拿走,匆忙离开。而就在文先生座位不远处,另一位20岁左右的男子也行迹可疑:时而坐下时而站立,并不时朝文先生所在位置张望,一直作打电话状。待拿包男子离开后,他也迅即离开。
看完监控视频,文先生找到饭店方要求赔礼道歉,“但他们却说,这是公共区域,物品丢失是顾客保管不善,他们没有责任”。
文先生则认为,两男子随意进出自助餐厅无人询问,饭店存在管理不善的问题。
经民警协调,当晚值班经理承诺第二天(10月29日)给予回复。但直至11月1日,文先生也未接到饭店方的任何电话。
饭店值班经理称配合警方处理
11月1日上午,记者前往君豪大饭店了解情况,并向值班经理陈涛提出查看监控录像,但被拒绝。当记者问及文先生的手提包是否在该饭店自助餐厅丢失时,陈涛默认这种说法。但他表示,饭店自助餐厅属公共区域,来往客人较多,顾客的物品应由自己妥善保管。
饭店是否采取措施保证顾客物品安全?陈涛表示,服务员可以提醒顾客保管好自己财物,但没有绝对义务,饭店同时还采取了监控录像、使用座椅套子等方式提醒顾客保管自己财物。
面对记者的采访,陈涛对此不愿多谈,仅表示当晚值班经理可能在言语上确有不妥,目前警方也已介入调查,饭店将全力配合警方妥善处理。他同时建议文先生,如对此有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随后,记者从江北区公安局花园村派出所了解到,警方已介入调查。
律师称双方都应承担责任
文先生的手提包在君豪大饭店自助餐厅丢失,责任到底该谁负?重庆向前律师事务所向兵律师认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文先生将手提包放在身后座椅上,饭店服务员应当向顾客提示手提包放在视线范围以内,确保个人财产安全。与此同时,应采取使用座椅套子等保护措施。而酒店对文先生的财产安全未采取全面有效措施,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应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向兵认为,饭店自助餐厅属相对自由的就餐环境,对顾客财物安全保障难免挂一漏万。饭店安装了监控设备,从某种程度上讲也履行了一定的安全管理义务。物品丢失,顾客也应承担部分保管不善的责任。此外,对顾客丢失物品的价值的认定,也存在一定难度。
向兵建议,双方应当基于互让互谅、分担损失的原则协商解决。他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外出就餐,应将手提包或挎包放在自己的视线之内或其他安全的地方,作为营业场所的管理者也应当尽可能加强安保巡视,加大安保设施设备的投入,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提高营业场所安全性。
(责任编辑: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