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蒸蒸日上的今天,商家的促销手段越来越多样,其中,商业预付卡消费业已成为了一种消费时尚,悄然融入了我们的日常生活。美容卡、健身卡、购物卡、充值卡,不夸张的说,每个消费者的身上,都会携带一两张。但是,当我们享受着预付式消费所带来的种种便利的同时,你是否知道,它同样也在损害着我们的消费权益呢?
商家人去楼空,消费者难维权
消费案例:
孙小姐在沙坪坝王府井的新极限健身美容会所购买了2500元的美容次卡,可以享受13次排毒项目并赠送有两次面部美容的项目,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孙小姐去预约美容却被商家告知:因经营不善,该美容院已经倒闭。孙小姐要求商家给个说法,商家说两天后给张小姐回复,可是两天后孙小姐再次来到会所的时候,已经是人去楼空。
专家说法:
消委会工作人员告知:对于这种投诉,由于无法找到商家,消委会很难受理。“被投诉方、申诉方、举报方不明确的,消协不予受理或是终止受理。”工作人员表示说,对于那些突然消失的商户,消协也是爱莫能助。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这种投诉中,消费者往往会处于一种很被动的境地,消费者协会无法找到商家,很难受理,工商也是只能尽力追讨,由于属于经济纠纷,公安部门很难介入。对于这种情况,工作人员建议,消费者只有通过联合投诉才有可能达到公安机关立案追诉的标准,从而追讨自己的合法权益。
预付卡上设有效期限,里面暗藏玄机
消费案例:
张老师是一位退了休的老教师,有一次,张老师的儿子送给张老师两张移动手机的100元充值卡,张老师随手放在一边就忘记了这回事,当张老师再次找到这两张充值卡的时候才发现已经过了卡上的有限期,觉得有些可惜,张老师就向移动的工作人员咨询,得到的答复为:由于充值卡过了有效期限,只能作废。
专家说法:
拿起你身边的预付卡,会很容易在上面的条款中找到一项:“本卡的有效期限为XX年XX月,过期作废。”很多消费者并没有发觉其中有什么不妥,有时候到期前预付卡中还剩下零星的余额,也并不觉得心疼,可是,你是否想过,当这个余额乘以上千、上万的消费者时,就会得出一个巨大的数额,而这个数额摇身一变就成了商家的纯利润。消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5月由人民银行、监察部、工商总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中有明确表示:‘为防止发卡人无偿占有卡内残值,方便持卡人使用,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发卡人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遗失不补办,消费卡上存霸王条款
消费案例:
李先生购买了奶牛梦工厂的价值500元充值卡,前两天不慎遗失了,当他向商家提出想补办一张的时候却遭到了商家的拒绝,“不记名,不挂失,遗失不补”充值卡的背面,明确的给出了拒绝的理由。
专家说法:
消委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项条款并不合理,但是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没有统一的一个管理部门。不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表示:如果经营者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则条款所列内容无效。”所以消费者在进行预付式消费的时候,一定要多留个心眼,保留有票据及合同,以便日后维权。
说时容易做时难,商家承诺难兑现
消费案例:
1999年夏老师购买了一台春兰挂式空调,当时商家给夏老师办了一张优惠卡,并承诺空调终身免费维修。由于空调一直运作良好,夏老师也就没有要求维修,直到今年9月,空调出现了故障,夏老师打电话到春兰空调的维修部去要求维修,维修部的工作人员以空调超出保修期限为由拒绝维修,夏老师拿出购买空调时发送的优惠卡,上面明确写明为空调终身免费维修。之后,维修部回复说由于时间过去太久,当时的工作人员已经不在了,而当时的活动可能已经取消,维修部同意这次为包老师进行免费的维修,但是要收回那张优惠卡。
专家说法:
为了吸引消费者,商家有时会给出十分诱人的优惠项目,可是,当消费者购买了这些消费项目时,各种问题就会接踵而来,什么合同和宣传的内容不一致啊,什么商家由于亏损,擅自更改合同条款啊,消委会工作人员表示,不要轻易相信商家的口头承诺,一定要落实到书面合同上,明确会员卡的有效期限、违约责任、退卡、退会、退费的途径与方法,避免误入商家收了钱之后就不认账的陷阱。
最后,小编温馨提示,消费者在办理预付消费时千万不可冲动,要仔细斟酌。首先别贪便宜一下办很多张会员卡;其次,尽量不要办理金额太大、期限太长的会员卡。商家的承诺,一定要落实到书面合同上,以便日后维。
(责任编辑: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