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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周前一月景点禁涨价 旅游景点或带紧箍咒

来源:新闻晨报 2011/11/1 20:06:12 关注度:76668次

  《上海市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结束意见征集,《办法》明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门票价格,应当在调价前半年向社会公布,法定节假日期间及之前1个月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提高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

  有游客认为,《办法》将对景点门票涨价有一定约束作用;也有游客担心,景点会掐着“三年一涨”的规定以及相应的涨价幅度提价。

 

  景点价格三年只准涨一次

  《办法》指出,与居民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的城市公园、博物馆、纪念馆和展览馆等要充分体现公益性,实行免费开放。暂不具备免费开放条件的,应实行低票价。

  对游客普遍关心的景点涨价问题,《办法》同时规定,在调价期限上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门票价格,应当在调价前半年向社会公布(临时性活动除外),景点在3年时间内只能涨一次价。法定节假日期间及之前1个月内,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提高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

  而据记者了解,由于在“十一”黄金周增加了“巅峰一号”过山车设备,锦江乐园今年9月1日对门票实行了提价,即将原来对应2个游乐项目的门票从50元提高到60元,对应6个游乐项目的门票从80元提高到90元。锦江乐园此次的提价幅度在规定的30%幅度以内,但提价时间正好是黄金周前一个月以内。一旦《办法》正式实施,这一做法将受到限制。

 

  游客担心景点打“擦边球”

  对于不同景点门票的提价,《办法》规定在调价幅度上,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门票价格,一次提价调整幅度为:50元以下的不超过原票价35%;50-100元(含100元)的不超过原票价30%;100-200元(含200元)的不超过原票价25%;200元以上的不超过原票价15%。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要建立免费开放日制度。

  对此,有游客担心,虽然《办法》对景点涨价行为有所规范,但景点也可能打政策“擦边球”,比如正好每3年涨一次价,但每次都用足规定的涨价幅度。市民张先生算了一笔账:“如果一个景点现在的门票是100元,在不违反《办法》规定的前提下,3年后的价格可以提到130元,6年后可以提到169元。”

 

(责任编辑: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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