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消费观念改变
来源: 2009/3/3 10:29:21 关注度:394912次
文化消费的发展速度之快超出了很多人的估计。比如北京音乐厅,1994年演出场次是162场,到了1997年竟达到472场,演出场次超过了美国的一些著名音乐厅;中国美术馆,每年举办展览将近百场,参观人数每年递增20%;在今天的中国,每年有演出40余万场次,电影400多万场次,图书70多亿册,杂志20多亿册,报纸200多亿份,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近3亿盘(张),近20万个文化娱乐场所供人们选择。文化消费还直接影响到了人们的观念,以前过年就是大吃大喝,现在很多家庭则选择了在除夕夜去听新年音乐会,在丝竹管弦中迎来新年。而一些公司认为,请自己的客户去看一场品位高雅的演出,同时就是对自己公司形象的塑造,比吃吃喝喝不知强到了哪里。
20世纪下半叶是一个以网络征服世界的时代。网络提供品种繁多的、丰盛的、无价值差别的文化消费品。人们在网上可获得很多东西,它们可以是软件、音乐、电子读物、游戏,也可以是图像、电影、动画、IP电话等。
随着现代通信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如电子商务、网上购物、电子信箱等的出现,使居民的通信消费支出也不断增加。有人认为,后现代社会是以消费为中心的。其中文化消费将是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内涵。同样,在这一时期,社会需求已经不再依赖人们的“需求原则”,而是取决于人们的“欲望原则”。不断地、无限制地刺激人们的文化消费欲望,这早已成为了文化消费体系的一个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