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下面这个案例开始之前,笔者先解释一下什么是附加险。附加险是相对于主险而言的,是指附加在主险合同下的附加合同。它不可以单独投保,要购买附加险必须先购买主险。一般来说,附加险的存在是以主险存在为前提的,不能脱离主险,形成一个比较全面的险种。许多保险纠纷往往是因为消费者不了解或者不注意附加险所规定的事项,进而影响到最后的理赔进程,比如下面这个案例,主人公李先生就是因为忽略了附加险的一个小细节,造成主险无法正常续保。
2005年,李先生从保险公司购买了一款长期寿险产品,并附加了医疗费用附加险。当时他46岁。之后的几年李先生一直都很按时缴费,保险公司也都有如约扣款。直到2009年,李先生与往年一样将保费存入指定银行帐号,但不久后发现保险公司只扣取了主险保费,而附加险却未扣款成功。于是李先生赶忙联系保险公司,却被告知由于附加险缴费金额不足,不能办理续保,这引起了李先生极大的不满。他不明白,为什么他明明按时缴纳了保费,却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据后来的调查,李先生所购买的附加医疗险有5年的保证续保期时间。根据《健康险管理办法》,保证续保条款是指在前一保险期届满后,投保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公司必须按照约定费率和原条款继续承保的合同约定。因此,在这5年内,高先生只要每年如期缴纳所需的保费,不管之前是否发生过保险事故,附加险都将延续有效一年。从这方面看,李先生是没有任何过失的。但问题出在附加险规定的年龄段上。
根据附加医疗险的保单合同,即使在5年内,续保的保费也要根据被保险人年龄段的增加而作调整,一般以10年为一个划分区间,如30至39岁、40至 49岁,跨年龄段的需补足保费的差额,而调整后保费增加的具体金额,在附加险的保单上都有详细列出。所以李先生投保时是46岁,而今年续保时年龄正好已满 50。按照保险合同的年龄段约定,李先生就需要增加跨年龄段的保费差价,不能再以原来相同的保费金额继续续保了。
保险公司对于不能按原条件续保的客户一般都会提前通知,通常是以邮件投递的形式;对于无法投递到的客户,将会转用电话联系。而李先生在半年前就已经搬离原来的地方,且未将新地址主动告之保险公司,因此保险公司无法联系到他,才导致上述的事件发生。
附加险相对于主险来说,会被大部分的消费者忽略。笔者提醒各位保户,对于自己所购买的保险一定要仔细看清楚,另外遇到联系电话或地址等重要信息变更的,一定要有主动告之保险公司的意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责任编辑: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