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快件、包裹要收费,收件时还要收费?南川区南平镇不少村民就遭遇这样的事:取汇款单、包裹单每件缴费两元,挂号信、特快专递每件缴费一元,且无任何票据。
取包裹信件需缴费遭村民质疑
不久前,家住南川区南平镇兴湖村的张大奇(化名)收到外地朋友通过邮局寄给他的一件包裹。村里“邮政代管员”将包裹送到家时,要求支付两元费用才能签收,“对方也没说是什么费用,不缴就不给包裹”。
此外,村民签收邮政汇款单时也同样需缴两元,收取挂号信和特快专递每件需缴费一元,平信则不需缴费。“不管是送到家里还是自己去取,都要缴费”,张大奇称,这笔费用由村里“邮政代管员”收取,也不开任何票据。
当地一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村民称,该项收费由来已久,并且整个南平镇均如此,当地村民大多对此颇有意见,“寄信人已支付了邮资,为何取信人还要再缴费?”
“邮政代管员”承认送件收了“车马费”
韦彩柳是南平镇兴湖村一名“邮政代管员”,他承认送信件时确向村民收取了一至二元费用,“我们不是邮局职工,邮局也不给任何报酬,只收一点电话费和摩托车油费”。韦彩柳说,当地地广人稀,每个村均有一名义务的“邮政代管员”,镇邮政所将信件送到代管员处,由代管员投递。
南平镇邮政所农村信件投递员宋双健坦言,镇邮政所目前仅3名工作人员,下辖十多个村,确实无法一一投递到户,只得沿用每村“邮政代管员”投递的方式。“邮局确实未支付报酬,他们一一通知,还送到村民家”,宋双健说,的确不应该收费,但现实情况又如此,实属无奈。
宋双健称,费用全部系村“邮政代管员”收取,用作代管员“车马费”,邮政工作人员从未参与收费。村民也可直接到镇邮政所取包裹、汇款单、挂号信及特快专递,不会收任何费用。
南川发改委:收费需征得用户同意
村里“邮政代管员”向村民所收一至两元费用是否合理?南川区发改委价格收费管理科一金姓工作人员称,重庆市物价局2000年下发《重庆市物价局关于邮政部门部分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邮局向用户收取包裹、信件等直接投递费,需经用户同意方可按规定收取。
该金姓工作人员称,代管员收费是否属违规行为,要看是否征得当事人同意,如未经当事人同意则属违规收费,应当退还当事人。他同时提醒广大村民,如发现有强制收费行为,可向区发改委价格检查所进行投诉。
南川区邮政局已责令村“邮政代管员”停止收费
18日下午,南川区邮政局市场经营部主任代元林表示,区邮政局获知此事后,非常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目前,已责令全镇所有村的“邮政代管员”停止向村民收取任何费用。为解决信件投递问题,区邮政局将考虑向“邮政代管员”支付一定报酬,解决此问题。
(责任编辑:王爽)